答辩状

交通肇事罪刑事答辩状

时间:2024-03-13 09:07:01 诗琳 答辩状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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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刑事答辩状

  被告人应积极以答辩状的形式提出答辩,这样有利于法院更全面的了解案情。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法庭与我们不再陌生,我们开庭前一般都会预先准备好答辩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肇事罪刑事答辩状,欢迎阅读与收藏。

交通肇事罪刑事答辩状

  交通肇事罪刑事答辩状 1

  答辩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答辩人因________诉我公司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我公司认为原告列我公司为被告即无实事根据也没有法律依据,

  ___5年10月20日5时30分,被告___驾驶______号重型普通挂车沿205国道由北向南行至原______路口时,与推着自行车由西向东过公路的___发生事故,造成王景美死亡,事故发生后,______交警大队事故科交通事故认定书第_____号认定被告___负该事故主要责任,___负事故次要责任。

  原告___与___5年11月25日向贵院提起赔偿诉讼列我公司为被告人之一。

  我公司认为原告列我公司为被告即无实事根据也没有法律依据,因为:

  一、 肇事车______号车不属于我公司占有和使用,我公司没有义务对此事故承担责任

  该车是___通过分期付款形式通过我公司从__公司购买的,我公司为了保护我公司的权益而保留了所有权。

  该车已经与___4年2月28日交付与___,并由其占有和使用。

  我公司仅仅保留了与追索贷款相关的权利即所有权,由我公司与___签订的《车辆租赁合同》、提车单、车辆确认书、家人同意书、保证合同、分期付款单所证实。

  我公司与___所签订的《车辆租赁合同》是融资租赁性质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其法律特征是:承租人直接向租赁物的生产者受领租赁物、价款以租金的形式支付、租赁期间风险与租赁物的维修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后有对租赁物归属的选择权。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是指买受人将应支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间内分次向出卖人支付的买卖合同。

  即将价款分成若干份,分不同日期支付。

  我公司与___所签订的名为车辆租赁合同的合同的内容充分证实了我公司与___之间的这种法律关系。

  该合同第二款、第三款第三项规定:由我公司根据承租人___的选择确定了所购车辆,并由承租人___直接在生产厂家提取租赁车辆。

  租赁物确认书与提车单也证明了这一点;第四款第三项、第六款第三步5、6、11项明确规定了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风险与租赁物的维修由承租人承担;第六款第15项也规定了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的选择权;这些实质内容充分说明了我公司与__之间的合同是通过分期支付租金作为贷款(此租金是车辆价格加我公司适宜利润构成)的'融资租赁性质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这也可以由应付租金明细表进一步证明。

  我公司对肇事车辆仅仅保留了在租赁期间的所有权,对车辆保留所有权的方式也就是不办理过户手续,即我公司在租赁期间仍是该车的车主。

  而___对该车辆实际支配与管理该车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实行分期付款、保留所有权的车辆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购买方使用该车辆进行货物运输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出卖方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请示》批复:“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车,出卖方在购买方付清全部车款前保留车辆所有权的,购买方以自己名义与他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并使用该车运输时,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出卖方不承担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规定:“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

  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违反有关行政管理法规的,应受其规定的调整。

  ”依据以上实事与法律,对于告___驾驶______号重型普通挂车所造成的任何损失与我公司无关。

  二、___不是我公司职员也与我公司没有任何劳动关系,其行为所产生的责任与我公司没有任何关系。

  承上所述,我公司与___之间是租赁合同关系,我公司除对车辆保留的所有权而与相关的付款督促关系外。

  我公司即不向其发工资也没有对其进行管理与纪律约束,被告人___不是我公司的职员也没有与我公司发生任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

  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对被告___的个人行为所产生的责任我公司没有承担义务。

  综上理由,我公司与___之间是一种融资租赁性质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关系,我公司对___的行为以及肇事车辆没有管理或约束的权力,肇事车辆完全由___支配,___与我公司也没有任何劳动关系,所以原告列我公司为被告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请法庭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利,驳回原告对我公司之请求。

  同时我公司保留追究原告因本次行为对我公司造成损害的权利。

  此致

  ___人民法院

  交通肇事罪刑事答辩状 2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被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诉答辩人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案,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针对原告的起诉书提出不同的意见):_________________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对答辩人的责任认定有误。

  1、交通事故基本事实

  20__年5月8日晚,答辩人于__________路段骑着一辆摩托车由西向东正常行驶。突然,被答辩人在__________路段的十字路口出现。答辩人见状立即刹车,可是由于当时被答辩人离摩托车的距离比较近,仍没能阻止摩托车撞上被答辩人。当时,答辩人行驶至十字路口时,明明人行道上是红灯,可是被答辩人不遵守交通规则,才导致该场事故的发生。

  2、责任认定有误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为,答辩人对本次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而被答辩人负次要责任。该责任认定明显有误。答辩人是属于正常在道路上行驶,而被答辩人闯红灯,违法交通规则,所以,被答辩人应该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二、原告主张的部分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计算标准缺乏法律依据。

  1、医药费,原告主张8500元,现今答辩人医院开具的`医药收据是6500元,对于其余的20__年元医药费,原告不能提供有用证据证明,所以答辩人只认可6500元医药费。

  2、护理费,原告主张1456元,答辩人对护理期限没有异议,护理费标准过高,应以30元一天计算。即护理费应为1080元。

  3、残疾赔偿金,原告主张17560元,本答辩人对原告所作的法医学鉴定书没有异议,但原告至今未给付答辩人其身份证及户口簿的复印件,使得答辩人现在无法确定其是城镇人口还是农村人口;另一方面,原告提供了原告的租赁合同和财产合伙租赁协议,以及出租人、合伙人的证人证言,两人与原告存在利害关系,故答辩人认为上述合同和证人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

  为了维护法律的公正、公平,希望法院能够给出公正裁决。

此致

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交通肇事罪刑事答辩状 3

  答辩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代理人:

  被答辩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现就原告诉答辩人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答辩事项:答辩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原告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一、答辩人对本次交通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责任划分、投保情况等无异议。

  二、本案答辩人不承担责任,原告的损失应当由保险公司赔偿。事故发生时,答辩人在保险公司投有交强险和______万元的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时,仍处于保险期内,并且答辩人所驾车的车辆具有合格的行驶证、答辩人具有驾驶证,驾驶行为完全合法。根据保险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本案应当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先予赔付。

  三、答辩人为救治原告垫付了______元,保险公司应该赔偿给答辩人。

  首先,为救治答辩人,原告直接向医院交付押金为______元,______(原告的外甥女婿)给答辩人出具了一份证明,证明从答辩人手中取走了______元的押金条。

  其次,入住时,因需挂号、检查等答辩人还为原告垫付了______元的医疗费,该笔费用未计算在住院费用清单内,医疗费票据由答辩人保管。

  希望法院将上述答辩人垫付的______元直接判令由保险公司支付给答辩人。

  四、答辩人对原告诉请赔偿的部分项目和金额有异议,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查实。

  1、残疾赔偿金: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原告是19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今年已经83岁了,依据法律规定残疾赔偿金应计算5年。

  原告所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原告系城镇人口,也无法证明原告在城镇居住且工作一年以上。

  综上,原告的残疾赔偿金应当按照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五年计算,即______元×5年×10%=______元。

  2、营养费:没有医院加强营养的医嘱,不予认可。

  3、护理费:没有提供护理人员的身份证明、误工证明、收入证明,不予认可。

  4、交通费过高,请求法院酌情支持。

  以上答辩意见,请合议庭合议时予以充分考虑,做出公平、公正的判决,以保障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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