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让合同

秘密技术转让合同

时间:2023-04-01 08:22:53 技术转让合同 我要投稿

秘密技术转让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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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密技术转让合同模板

  中国××产品进出口公司和上海×××产品生产厂(以下简称中方)与英国××广播有限公司(以下简投资人)和德国××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pl)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第一条 技术转让

  (1)中方为在上海生产投资人的甲型和乙型产品而引进必需的技术。

  这些产品以下简称为产品。

  (2)投资人应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拥有的制造产品所需的技术和资料。

  (3)产品的名称规格详见附件一。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制造产品所需的贸易秘密、制造技术和专有技术方面的资料。

  投资人向中方提供的资料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 设备规划

  (1)中方必须按照投资人的建议准备产品生产设施。

  (2)为了帮助在上海准备生产设施,投资人应提供援助,包括供应下列资料:

  ①生产线计划。

  ②生产劳动力安排计划。

  ③设备布局计划。

  ④基础设施计划,如水电供应、空调、运输、通讯等。

  ⑤设备安装操作计划。

  ⑥生产管理计划。

  ⑦推销计划。

  上述资料应于本合同生效后60天内由投资人提供中方。

  (3)生产线必须按照附于本合同的生产细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应自行准备生产计划,但必要时可要求投资人给予合作。

  第三条 许可费的支付

  (1)投资人向中方转让技术的许可费如下:

  ①中方向投资人购买产品生产权应交入门费______美元。

  ②每件出售的产品应向投资人交付售价3%的提成费。

  (2)一切付款应按照本合同及本条款的有关约定事项办理。

  (3)一切付款应通过中国银行办理。

  (4)支付方式采用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用美元支付。

  (5)中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开立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向投资人支付入门费。

  (6)投资人应在收到上述信用证后30天内提供合同规定的一切技术资料。

  (7)中方每次向投资人订购合同规定的材料时,应在信用证的金额中加上3%的提成费;也可在支付货款时,为提成费另开一份信用证。

  (8)中方负责在中国发生的一切费用;投资人负责在国外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 销售

  (1)投资人应帮助中方兴趣办展销会、研讨会、广告宣传等,以推销中方生产的产品。

  但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2)在开展广告宣传等活动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资人的广告标识。

  但投资人既不参与中方的盈亏,也不对此承担责任。

  第五条 质量控制

  (1)在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必须按照投资人的质量控制标准进行鉴定。

  (2)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在开始阶段应由双方工程是由联合进行,其细节详见附件四。

  (3)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必要时应进行两次。

  如果第二次检验未能达到规格指标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资人方面,则投资人应自费解决存在的问题。

  (4)如果品质检验合格,双方工程是由应签署品质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 设备交货

  (1)中方应向投资人购买生产产品所需的设备。

  (2)生产产品所需设备的品名、规格详见附件五。

  (3)中方投资人购买设备的价格细节由双方商定,并另签设备购买合同。

  (4)投资人运交的设备应该是新型的、未用过的。

  (5)投资人向中方运交设备的价款应以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按cif中国口岸条件用美元支付。

  (6)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交货计划表运交设备。

  (7)投资人应按合同的规定,向中方提供与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

  (8)设备正式交货日期为提单的日期。

  投资人应将提单号码、装船日期、装箱单、抵达日期等及时通知中方。

  同时,投资人还应将上述资料单据副本寄给中方。

  (9)合同规定的设备和技术资料如有遗失,中方得要求投资人补交。

  (10)投资人运交设备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11)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①合同号码;②收货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装船唛头;⑤重量;⑥箱号;⑦收货人标记。

  (12)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七条 接收设备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来的设备。

  (2)投资人应在中方提出对运到的设备进行安装和试车的要求后三周内派出工程师。

  中方应为此事向投资人提供翻译之类的必要帮助。

  (3)投资人的工程师应为安装试车任务停留两周。

  (4)运交设备的验收工作,应由双方工程师和中国检验官员一起进行,详细规则见附件六。

  (5)如果初次检验不合格,应进行第二次检验。

  如果第二次检验仍不合格,则投资人应在两个月内自费调换有关设备。

  但是中方应该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所需的时间长短要看所换的设备而定。

  (6)如果检验合格,双方应签署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7)投资人派行往中方安装调试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八条 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

  (1)投资人在派遣工程到中方安装调试设备时,应兴举办关于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

  中方应为此事对投资人提供诸如翻译之类的帮助。

  (2)培训的时间,包括前款所讲的安装调试在内不得超过两周。

  (3)培训主要用英语进行,也用汉语作为辅助语言。

  中方如有需要应自费准备汉英翻译员。

  (4)在中方进行设备操作保养培训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九条 对运交设备的保证

  (1)按照国际习惯标准,运交设备的保证期为8个月,从中方完成验收工作起算。

  (2)如果在保证期内发现运交的设备有缺点,投资人必须按中方的要求,及时适当解决。

  (3)在上述情况下,该缺点经鉴定是由中方操作经验不足、搬运不当或某一物品的消耗所致,则投资人应要求中方支付实际运输费用。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与运交设备有关的最大限度的服务。

  (5)保证期以后的设备保养需要向中方收取费用。

  但投资人应努力提供最大的合作和收取最低的费用。

  第十条 物资的采购

  (1)中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投资人采购生产产品所需的材料。

  (2)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中方运交所需的材料。

  (3)投资人应力求以尽可能低的价格供应这些材料。

  (4)中方采购材料的实际详细品名,另以购买合同规定。

  (5)投资人应该供应最新的材料,并保证质量。

  (6)中方应提前8个月向投资人送交月度生产计划和月度材料采购数量,以便材料的交货能以得到保证。

  (7)投资人应尽力按照交货计划运交中方采购的材料;但是,中方应当理解和接受这样的事实,即由于市场供求不平衡等不能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原因会使投资人无法按计划交货。

  (8)中方对投资人运交材料的付款,必须采用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以美元支付。

  第十一条 材料的出口方法

  (1)材料正式交货日期为提单的日期。

  投资人应将提单号码、装船日期、装箱单、抵达日期等及时通知中方。

  同时,投资人还应将上述资料单据副本寄给中方。

  (2)投资人运交中方的材料如有任何遗失或缺点,应由投资人自费办妥。

  (3)投资人运交材料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4)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①合同号;②收货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装船唛头;⑤重量;⑥箱号;⑦收货人标记。

  (5)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十二条 接收材料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交的材料。

  (2)投资人应在材料经过品质检验之后发运。

  (3)中方必须对运交的材料验收,如有缺陷或遗失,应及时通知投资人。

  如果投资人承认通知合理,应自费换货。

  但是,中方应当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需要一段合理的时间。

  (4)在上述情况下,该缺点经鉴定是由于中方的错误操作所致,投资人应要求中方支付一切实际费用。

  (5)如果运交材料的坏遗失是由于存放或搬运不当所致,投资人应在收到中方通知后及时换货;但是,有关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第十三条 培训中方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接待十名中方工程师,并提供三个月的技术培训。

  (2)投资人对中方工程师为此在德国居留期间供给膳宿,但中德之间的来回旅费除外。

  (3)派出受训的中方工程师应懂得实用的英语,具有电子工程学的基础知识。

  (4)教学主要用英语进行,但以汉语为辅助语言。

  投资人应按中方要求准备一名汉英译员,费用由中方负担。

  (5)投资人应立即编写教育计划并提前通知中方。

  有关技术教育计划项目详见附件七。

  (6)apl应同时派遣一名工程师去照料上述培训事宜。

  第十四条 派遣投资人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两次派遣多名工程师去中方,第一次派两名去两个月,以实施这项转让计划。

  第二次派四名去三个,以达到产品生产指标。

  (2)投资人派往中方的工程师主要用英语进行工作,但也以汉语为辅助语方。

  中方必要时应自费准备一名汉英翻译员。

  (3)中方应负担投资人的工程师为此而在中国国内居留和旅行的各种费用,但中德之间的旅费除外。

  (4)在投资人派遣工程师的任务完成以后,中方如有必要仍可要求投资人继续给予技术支持。

  但投资人应要求中方为这样增加的合作支付费用。

  合作的条款由双方将来讨论约定。

  (5)中方要求投资人技术服务的细节,见附件八。

  第十五条 将来的技术合作

  (1)投资人应为将来的发展与中方进行合作,包括高分辩能力显示等在内。

  (2)上述技术合的条款,包括它的费用,应由中方、投资人、apl三方面商定并另签合同。

  第十六条 apl的作用

  (1)apl负责中方和投资人之间的信息传递、交往媒介等,并对中方提供必要的援助。

  (2)apl应为此适当向中方收取报酬。

  第十七条 apl的责任

  (1)apl应作为中方与投资人之间的桥梁。

  (2)apl应协助中方用展销会、研讨会、技术培训等办法在中国销售产品。

  (3)apl应在产品品质合格时考虑把这些产品销往欧洲和非洲(南非除外)。

  (4)apl应在中方派遣工程师到欧洲进行产品开发时,向他们提供免费使用的设施和工具。

  但中方应负担他们在欧洲的一切费用。

  第十八条 仲裁

  (1)中方和投资人应以合作的态度解决合同争端。

  如解决不成,则以仲裁方式最终解决。

  (2)仲裁应在瑞典斯德哥尔摩进行。

  (3)中方和投资人都应受最终裁决的约束。

  (4)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

  (5)本合同如有某些问题仍在仲裁之中应该分开予以执行。

  第十九条 税款

  在合同有效期间,中国的税款由中方负责;欧洲的税款由投资人和apl负责。

  第二十条 合同的生效

  (1)不可预见的问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2)中方、投资人、apl三方应向各自的政府申请允许有关商品的进口和出口。

  最后一方获知得批准之日即为本合同生效之日。

  三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80天内取得批准。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撤销

  (1)如果在合同生效后六个月没有见到效果,三方保留撤销本合同的权利。

  (2)本合同从生效之日起有效两年,期满后可以延长两年。

  第二十二条 使用的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 合同附件

  (1)如要修改合同,有关三方面应同意签订正式修改文件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所有附件均属有效,并应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签订于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中方:              (签字)

  投资人:             (签字)

  apl:             (签字)

  秘密技术转让合同模板【2】

  合同编号:______科技合字(    )第______号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受让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技术转让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中介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登记机关:(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履行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研制单位(个人)

  研制完成时间

  年 月 日

  主要研究人员

  组织鉴定单位

  成果鉴定时间

  年 月 日

  获奖日期、等级

  发奖单位

  已应用单位

  技术商品转让方法

  专利申请号

  专利批准号

  一、发明创造名称和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专利权转让方、受让方的义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清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履行合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验收的标准和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成交金额与付款时间、付款方式

  一次总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次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利润或销售额提成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中介方的义务和责任及收取中介服务费比例和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争议的解决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其它有关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受让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帐 号

  开户银行

  技术转让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帐 号

  开户银行

  中介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帐 号

  开户银行

  鉴证单位

  意见:

  经 办 人:

  (公章)

  年 月 日

  公证单位

  意见:

  经 办 人:

  (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

  1.当事人可以约定专利申请文件和有关技术背景材料为合同附件,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

  2.在“合同类型”一项注明专利权转让合同。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转让专利权应经专利局登记并公告。

  其中,全民所有制单位转让专利权必须事先经过上级主管机关批准。

  因此,在“合同类型”一项中,应注明批准日期、登记号和公告日期。

  3.有些专利权转让合同是在转让方已经实施专利,或者已经与第三方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以后转让专利权的。

  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应当在“专利实施许可情况”一项中明确转让方是否继续实施,或者已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如何转移。

  在专利权转让合同成立后,转让方如果需要继续实施专利,可以约定转让方在已经实施或者已经准备实施的规模上继续实施专利并免交专利使用费,也可以约定转让方继续实施专利应向受让方即新的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

  至于在专利权转让合同应立之日前已经订立的并正在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转让方与第三方之间就该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所发生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应由受让方承担。

  这种权利义务的转移宜告知第三方。

  秘密技术转让合同模板【3】

  项目名称:

  受让方(甲方):

  让与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定的技术转让(技术秘密)合同示范文本。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让与人将其拥有的技术秘密提供给受让方,明确相互之间技术秘密使用权和转让权,受让方支付约定使用费而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受让人或共同让与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受让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让与方(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乙方拥有   项目的技术秘密        (使用权、转让权)转让甲方,甲方受让并支付相应的使用费。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乙方转让甲方的技术秘密内容如下:

  1.技术秘密的范围:

  2.技术指标和参数:

  3.本技术秘密的工业化开发程度:

  第二条 为保证甲方有效实施本项技术秘密,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技术资料:

  1.                            ;

  2.                            ;

  3.                            ;

  4.                            。

  第三条 乙方提交技术资料时间、地点、方式如下:

  1.提交时间:             。

  2.提交地点:             。

  3.提交方式:             。

  第四条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前实施或转让本项技术秘密的状况如下:

  1.乙方实施本项技术秘密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2.乙方转让他人使用本项技术秘密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第五条 甲方应以如下范围、方式和期限实施本项技术秘密:

  1.实施范围:                      。

  2.实施方式:                      。

  3.实施期限:                      。

  第六条 乙方保证本项技术秘密的实用性、可靠性,并保证本项技术秘密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利。

  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技术秘密侵权的,乙方应当             。

  第七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本项技术秘密已经由他人公开(以专利权方式公开的除外),一方应在日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

  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八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第九条 双方确定,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本项技术秘密申请专利或以其他方式公开的,应当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就本项技术秘密申请专利并取得专利权的,甲方依本合同有继续使用的权利。

  第十条 为保证甲方有效实施本项技术秘密,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

  1.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的内容:

  2.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的方式:

  第十一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受让该项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秘密使用费总额为:

  其中:技术服务和指导费为:

  2.技术秘密使用费由甲方      (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                 。

  (2)                 。

  (3)                 。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地址:

  帐号:

  3.双方确定,甲方以实施该项技术秘密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许可使用费的,乙方有权以  方式查阅甲方有关的会计帐目。

  第十二条 双方确定,乙方许可甲方实施本项技术秘密、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按以下标准和方式验收:

  1.                            ;

  2.                            ;

  3.                            。

  第十三条 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开始实施本项技术秘密;逾期未实施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予以正当解释,征得乙方认可。

  甲方逾期日未实施本项技术秘密且未予解释,影响乙方技术转让提成收益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第十四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得以下列方式限制另一方的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1.                            ;

  2.                            ;

  3.                            。

  第十五条 双方确定:

  1.甲方有权利用乙方让与的技术秘密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者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双方)方所有。

  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2.乙方有权对让与甲方的技术秘密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者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方、双方)方所有。

  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第十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在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                            ;

  2.                            ;

  3.                            ;

  4.                            。

  第十七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4.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十八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

  2.                            ;

  3.                            。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九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

  2.                            ;

  3.                            。

  第二十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

  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                            ;

  2.                            ;

  3.                            ;

  4.                            ;

  5.                            ;

  第二十二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

  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

  2.可行性论证报告:                    ;

  3.技术评价报告:                     ;

  4.技术标准和规范:                    ;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

  6.其他:                         。

  第二十三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项目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印花税票粘贴处:

  (以下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

  技术合同登记证书

  登记号*:

  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和《江苏省技术合同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贵单位签订的

  合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所称的技术

  合同,合同协议金额为人民币       元,其中,技术交易额为人民币        元,现予登记。

  请在协议本登记证书之日起30日内,向       科技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登记机构:                 (签章)

  主审登记员编号:              (签名及签章)

  复核登记员编号:              (签名及签章)

  登记证书签发人:              (签名及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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