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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网络犯罪控制对策

时间:2021-05-30 12:19:27 计算机网络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计算机网络犯罪控制对策

  计算机网络犯罪控制对策文章就此分析了计算机网络犯罪增长的原因,并着重探讨了控制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有效措施。

  计算机网络犯罪控制对策【1】

  摘 要 计算机网络具有开放性、虚拟性、快速性、共享性等特点,给人们生活、学习和工作带来极大的便利,但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计算机网络的不断发展也滋长了计算机网络犯罪行为,特别是近年来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因此加强计算机网络犯罪控制对策研究是十分必要且紧迫的。

  本文就此分析了计算机网络犯罪增长的原因,并着重探讨了控制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计算机网络犯罪 法制建设 联合机制 技术

  计算机网络犯罪,顾名思义,就是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在网络环境中实施违反法律保护利益的行为,比如黑客盗取重要资料、散播网络病毒、淘宝欺诈、在线诽谤、金融诈骗等等;概括之就是在计算机网络上实施的犯罪和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

  它具有隐蔽性强、涉及面广、危害性大、作案成本低、管制难、高智商犯罪等特点,因此加强计算机网络犯罪控制已成为当下急需解决的一道难题。

  本文就此主要分析了控制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有效措施。

  1 计算机网络犯罪增长的主要原因

  1.1 计算机网络犯罪方便且成本不高

  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给人们生活到来便利的同时,给网络犯罪提供了有力资源,犯人只需利用一台计算机便可快速、方便的进行犯罪,且一般不会留下犯罪证据,执法工作难以开展。

  加上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计算机网络犯罪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和界定,即某些犯罪行为缺乏法制的约束,这给了犯人钻空子的机会,通过犯罪获取较大的利益,比如淘宝诈骗、商业机密盗取等。

  总之,计算机网络犯罪方便和成本低是滋长网络犯罪行为的主要原因。

  1.2 计算机网络安全技术有缺陷

  计算机网络环境比较复杂,虽然计算机网络技术发展很快,大大提高了人们的工作效率,但相应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却相对比较滞后,系统本身存在很多漏洞,而这正是犯人进行计算机网络犯罪的入口,如木马的入侵、病毒的散播等,致使用户的电脑中毒,虽然可用360杀毒等软件进行杀毒,但只是针对病毒库里的病毒,对一些新病毒难以解决,从而使网络犯罪频率高且成功率高。

  1.3 计算机网络的特殊性使执法难且执法力量薄弱

  计算机网络具有开放性、虚拟性、共享性等特点,网络环境比较特殊且复杂,这给执法机关带来难题。

  目前我国对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有些行为并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加上网络犯罪一般不会留下证据,更是给网络犯罪执行增加了难度。

  此外,执法人员难以跟上网络犯罪数量,传统的侦查方法对网络来说并不是那么有效,因此要加强法制建设和执法人员网络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

  此外,社会诱惑太多、社会道德伦理有缺陷等问题,使某些高智商人员人格扭曲,高智商犯罪增多。

  2 控制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有效措施

  2.1 建立健全计算机网络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具有强制性,能有效的约束和规范人们的行为,因此要加强对计算机网络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

  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了关于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法律体系,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等等,但是对计算机网络犯罪具体行为没有做出全面的明确和规定,因此要对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

  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加大刑法中计算机网络犯罪相关条例建设。

  目前我国刑法对计算机网络犯罪中的信息散布、网络侵入、病毒入侵等犯罪行为处罚得比较轻,最高刑为3年,因此要相应的进行调整,根据犯罪程度和危害程度处以不同的刑法,情节严重者要处以重刑,甚至死刑。

  同时对利用计算机网络直接犯罪来说,要相应的增加现金罚款或者资格刑,从本质上来说,计算机网络犯罪最直接的目的就是获取经济效益,因此要根据不同犯罪情节给以相应的现金罚款;同时要对计算机犯罪者一定程度剥夺从事计算机活动的资格。

  此外,要扩大计算机网络犯罪打击范围。

  一方面,要适当的扩大年龄范围。

  现代社会从小学生到老年人,很多人都会计算机,因此要做好万全的准备;另一方面,要扩大行业网络犯罪打击范围,如金融、交通、医疗等。

  第二,不断完善计算机网络安全行政法规体系。

  主要内容包括信息发布审核、信息监视、保存和删除、病毒检测、网络安全漏洞修复等等。

  第三,加强国际合作。

  借鉴国外优秀的相关法律,并结合中国实际不断完善我国计算机网络相关法律法规。

  2.2 加强计算机网络安全技术建设

  计算机网络犯罪增长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计算机网络安全技术相对滞后,给犯人可趁之机,因此要加强计算机网络安全技术建设。

  一方面,加强计算机网络安全技术的研究和开发,不断完善计算机网络安全系数,比如数据加密保护、网络安全技术、跟踪监测技术、反木马入侵技术等等,从技术上切断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来源。

  另一方面,建立举报制度平台,不断加强网络技术防控。

  鼓励网民在线进行举报、求助等,及时发现网络犯罪证据并采取相应行动。

  2.3 建立联合机制,加强执法机关与计算机企业的合作

  计算机网络犯罪控制是一个庞大的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

  首先,加强执法机关与计算机企业的合作。

  执法部门要积极与计算机企业进行沟通交流,共同开发企业信息通报机制,提高警察网络专业知识学习和运用,同时计算机企业要督促网站对下载内容进行严格的筛选,积极配合警察工作。

  其次,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广大网民积极进行举报、投诉、求助等,形成全民打击计算机网络犯罪统一战线。

  最后,加强国际合作。

  由于计算机网络犯罪具有空间不确定性、虚拟性等特点,往往跨度比较大,因此要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网络犯罪。

  2.4 加强计算机网络安全和相关法律知识教育

  人们的生活离不开计算机网络,要加强计算机网络安全和法律知识教育,特别是青少年,帮助其树立正确的网络道德观,避免青少年计算机网络犯罪行为的发生;同时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和保护意识。

  参考文献

  [1]王英峰.防范计算机网络犯罪之对策思考[J].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11(2).

  [2]王文艳.计算机网络犯罪及防治对策探析[J].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06).

  [3]李明.日本预防计算机网络犯罪对策的重点及其启示[J].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2)

  计算机网络犯罪及对策【2】

  摘 要:在当前计算机网络犯罪日益智能化、隐蔽性强以及成本低和社会危害性大的特点,决定了必须加强对其的打击力度。

  文章从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成因和对策两个方面进行了探讨。

  旨在与同行进行业务之间的交流,以更好地打击计算机网络犯罪,净化计算机网络环境和社会风气,从而更好地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为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提供便利。

  关键词:计算机网络犯罪;原因;对策

  针对当前计算机网络犯罪日益智能化、隐蔽性强以及成本低和社会危害性大的特点,尤其是其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性,必须对其形成的原因进行针对性的分析,才能更好地采取对策,打击计算机网络犯罪。

  1 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成因

  为了更好的打击计算机网络犯罪,净化网络环境,维护公平正义。

  作为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分析和总结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成因,才能更好地采取相应的对策加强对其的打击。

  计算机网络犯罪之所以屡屡得手,主要是因为以下几个原因:一是网络安全管理人员过分依赖高新技术,加上其自身的安全意识和专业技术水平的不足,导致很多网络犯罪行为没有得到及时的制止。

  二是计算机网络具有较强的开放性,为一些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犯罪分子也从传统的现实作案转移到计算机网络作案中来,将犯罪分子个体力量扩展的同时导致国家和政府力量被削弱,缺乏有效的方式对其进行震慑而引发网络犯罪;三是计算机网络防范技术水平有限,很多运行的网站存在大量的安全漏洞,给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而引发网络犯罪;四是网络犯罪的隐蔽性和成本低加剧了犯罪侦破的难度而使得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

  2 计算机网络犯罪的特征

  2.1 犯罪主体的多样性

  以前,计算机犯罪、网络犯罪属于所谓的“白领犯罪”,是少数计算机专家的专利,有人甚至把罪犯称之为“天才”。

  然而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网络的普及,各种职业、年龄、身份的人都可能实施犯罪,这是由网络较差的可控性决定的。

  2.2 犯罪手段的复杂多样性和先进性

  科技迅猛发展使得犯罪手段也随之水涨船高,犯罪人总是比大众能更早、更快地掌握更先进的技术去实施犯罪。

  据公安部透露,发现的黑客攻击方法就达近千种。

  2.3 犯罪率高隐蔽性好

  同样一种经济性的犯罪,用传统的作案手段需花上几个小时甚至几天才能完成,而利用计算机仅仅需几分钟甚至几秒钟即可完成,而且又可在极短的时间内销毁作案证据,作案后不留下任何痕迹,利用计算机进行经济性的犯罪的危害极大。

  另外,一些不法商贩利用计算机复制“黄”盘很简单,在社会上销售也很有市场,其成本低廉、操作简单、耗时较少而又能获取暴利的优势使不少人挺而走险,因此犯罪率越来越高。

  2.4 隐蔽性好

  由于网络犯罪行为的时间极短,往往在毫秒级或微秒级就可以完成一系列指令,而且犯罪是通过比特来实现的,只要足够谨慎,就可以不留下任何作案痕迹,这使得网络犯罪案件很难侦破。

  2.5 犯罪证据的可修改性

  对某些高明的黑客而言,其作案证据可通过预先安装好的、作案完毕便自动运行的抹平证据的程序来抹去。

  如此一来,即便是具有高超计算机技术知识的行家,要想捕获此类作案人也十分困难。

  2.6 犯罪行为的跨国性

  通过计算机网络进入任何一个国家都是弹指一挥间的事情,跨国犯罪也成了一件容易的事情。

  计算机跨国犯罪往往涉及许多国家,而且这种犯罪只是在数字空间中途经或侵入其他国家,因此究竟应该如何适用法律和国际间如何协作处理也是非常值得研究的课题。

  3 计算机网络犯罪对策

  针对计算机网络犯罪的原因,笔者以下分别从立法和社会学的角度分析了如何预防计算机网络犯罪。

  3.1 从立法角度分析如何预防计算机网络犯罪

  3.1.1 对过失计算机犯罪这一概念进行不断的充实

  过失计算机犯罪具有较强的隐蔽性,所以我们难以对其人为故意或者过失犯罪进行判定。

  若将过失计算机犯罪片面的定性为故意犯罪,那么犯罪分子就可能以过失行为而逃避对其的制裁和打击。

  在我国的刑法中,明确的提出,计算机网络犯罪的定义是:运用计算机技术借助于网络实施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而并没有将其是否故意进行明确的指示,所以必须对其进行一步完善,从而将其完善的同时,确保设定的法定刑能有效的满足正义的需要,还能有效的满足刑罚个别正义的需要。

  所以必须对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进行有区别性的对待,对其进行不断地充实,才能更好的震慑违法分子,同时也为犯罪分子的打击提供给可靠的法律依据。

  3.1.2 扩大《刑法》第285条中的保护范围

  刑法中对于犯罪客体的规定局限于国家事务和国防的建设以及尖端科学技术三个领域的系统被侵害而带来的巨大损失,而现实是计算机网络犯罪设计的领域远不止这些,所以必须将国家公共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等计算机系统的入侵也应将其列入保护范围,才能更好地填补漏洞。